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北京中植基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3-03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北京中植基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根据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基
金” )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自 2022 年 3 月 3 日起,代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赎回等销售业务,开
通定投转换功能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 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浙商丰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6102
浙商沪港深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C 007368/007369
浙商惠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830
浙商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220
浙商惠南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314
浙商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909
浙商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C 002279/008548
浙商惠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549
浙商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 A/B 003874/003875
浙商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A/C 002076/007386
注:
1、A/C 类份额间不能互转;
二、费率优惠活动及定投业务
自 2022 年 3 月 3 日起,投资者通过中植基金交易平台申购、定投、转换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享受费率
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中植基金活动为准。 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