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02
红塔红土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红塔红土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红塔红土稳健回报
基金主代码 002023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3 月 2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红塔红土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红塔红土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0 年 6 月 30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0 年第二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红塔红土稳健回报 A 红塔红土稳健回报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2023 002024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
民币元) 1.2067 1.0862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
位:人民币元) 18,644,394.92 912,397.28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
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
民币元)
5,593,318.48 273,719.19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8000 0.3500
注:根据《红塔红土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
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
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
配权;
2、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或红利再投资方式,投资人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
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
金红利;
3、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在符合上述基金收益分配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至多六次,每次基金收益
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可供分配利润的 30%;
5、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0 年 7 月 3 日
除息日 2020 年 7 月 3 日 2020 年 7 月 3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0 年 7 月 7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 2020 年 7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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