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03-19 07:19:22 股吧网页版
关于红塔红土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3-19

   关于红塔红土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对已经成立或已获核准但未完成募集的开放式基金,原基金合同

内容不符合本规定的,应当在本规定实行之日起6个月内,修改基

金合同并公告”。根据《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与基金托管人广州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红塔红土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红塔红土稳健回

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基金合同》的修改

内容包括“前言”、“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

金的投资”、“基金资产估值”、“基金的信息披露”等章节。具

体修改内容见附件。

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系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

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的修改,依据《规定》所做的其他相应修订对

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

约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次《基金合同》修订已经

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相应程序。本基金管理

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已相应修改本基金的《红塔红土稳健

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将在更新

的《红塔红土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中作相应调整。

同时,依据《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强化对投资者短期投资

行为的管理,对除货币市场基金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外的开

放式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

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本基金管理人将对

本基金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不含)对应的赎回费率调整为1.5%,

并将上述对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上述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及赎回费相关规则调整等事宜

自2018年3月31日生效。对于2018年3月30日15:00之前的赎

回申请,适用调整前的赎回费规则;对于2018年3月30日15:

00之后的赎回申请,适用调整后的赎回费规则。

投资者可访问红塔红土基金管......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