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1-14
工银瑞信新得润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
工银瑞信新得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7月15日证监许可[2015]1649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
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申购) 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全面认识本
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 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并对认购(或申购) 基
金的意愿、 时机、 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
自负” 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 由
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 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 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
类风险, 包括: 因政治、 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 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 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
市场基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
(包括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 、 权证、 股指期货、 国债
期货、 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 地方政府债、 金融债、 企业债、 公司债、 次级债、 可转
换债券、 可交换债券、 分离交易可转债、 央行票据、 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
券等) 、 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以及现金,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30%;
工银瑞信新得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 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应当保持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
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初始募集面值为人民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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