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4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中欧数据挖掘多因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中欧量化驱动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管理的中欧数据挖掘多因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欧数据挖掘”)基金合同于
2016年1月13日生效,中欧数据挖掘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 中
债综合指数收益率*40%”,中欧量化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欧量化驱动”)基金合同于2018年5月16日生效,中欧量化驱动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
鉴于基金运作后投资策略、基金业绩体现出的实际风险收益特征及为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经与两只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决定自2019年4月26日起变更中欧数据挖掘和中欧量化驱动的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现将中欧数据挖掘和中欧量化驱动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欧数据挖掘
(一)业绩比较基准变更
中欧数据挖掘的业绩比较基准由“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40%”,变更为“中证500指数收益率*95%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5%”。
(二)基金合同修订说明
中欧数据挖掘多因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中“五、业绩比较基准”,修订为: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500指数收益率*95%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5%。
中证500指数包含了沪深300指数成份股之外的A股市场中流动性好、代表性强的中小盘股票,综合反映了沪深证券市场内中小市值公司的整体情况,对沪深股市中小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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