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1
南方纯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南方纯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 2015 年 10 月
27 日证监许可[2015]2375 号文注册,并于 2017 年 3 月 13 日获得证监会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
[2017]660 号)。
2、南方纯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募集期自 2017 年 4 月 26 日至 2017 年 6 月 12 日,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
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 1,000 元,具体认购金额以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
告为准。
7、投资人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折合成基金份额记入投资人账户,具体份额以登记机构的
登记为准。
8、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销售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
请的成功确认,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登记确认为准。
9、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
登在《 中国证券报》 等报刊的《 南方纯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
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 www.nffund.com)。
10、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11、募集期内,本基金还有可能新增销售机构,敬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公告,或拨打
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2、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8899)或各销售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3、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销售安排及募集期其他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14、风险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
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
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
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
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
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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