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纯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22
南方纯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12 月 22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纯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南方纯元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1988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5 月 2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南方纯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 年 12 月 8 日
截 止 收 益 分 配 基 准 日 的 相
关指标
基 准 日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 单
位:人民币元)
-
基 准 日 基 金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单位:人民币元)
87,481,420.20
截 止 基 准 日 按 照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分 红 比 例 计 算 的 应
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748,142.02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3 年度第 3 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南方纯元债券 A 南方纯元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1988 001989
截 止 基 准 日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相关指标
基 准 日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份 额
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490 1.0355
基 准 日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可 供
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82,929,725.62 4,551,694.58
截 止 基 准 日 按 照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分 红 比 例 计 算 的 应
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292,972.56 455,169.46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2000 0.2000
注《: 南方纯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
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 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
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 年 12 月 26 日
除息日 2023 年 12 月 26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 年 12 月 27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 记日在 本基 金注册 登记机 构登 记在册 的本基 金全
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 资者将 以 2023 年 12 月 26 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注册登
记机构将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 对红利 再投资 的基 金份额
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本 次红利 再投资 所得 份额的
持有期限自红利发放日开始计算。 2023 年 12 月 28 日起,
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查询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 政部、国 家税 务总局 相关规 定,基 金向投 资者分 配
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 本次分 红免 收分红 手续费 。 选择 红利再 投资方 式
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现金红利划出托管户的日期。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
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两种: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
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投资者最终的分红方式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
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
5)、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 方 基 金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3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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