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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7-09 08:54:21 股吧网页版
泰信互联网 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并开通定投转换及费率优惠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7-09

  泰信互联网 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并开通定投转换及费率优惠业务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泰信互联网 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泰信互联网 混合
基金主代码00197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6月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泰信互联网 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泰信互联网 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申购起始日2016年7月12日
赎回起始日2016年7月12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2016年7月12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2016年7月12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6年7月12日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网点或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单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本公司直销柜台单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含申购费)。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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