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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8-01
创金合信聚财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创金合信聚财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首个保本周期
到期日为2017年5月16日,保本周期到期后不再符合保本基金的存续条件,触
发《创金合信聚财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终止事由。
本基金于2017年5月16日停止运作,自2017年5月17日至2017年6月
9日期间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由基金管理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
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
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
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创金合信聚财保本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以下简称“《清算报告》”)已由上海市通力律师
事务所对出具法律意见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已于2017年7月18日披
露了《清算报告》。
截至基金最后运作日(2017年5月16日),本基金未变现的停牌证券资产共
计人民币1,994,370.00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并提高清算效率,基金管
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该款项已于2017年5月18日垫付至托管账户并于当日用于
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款项。截至2017年7月17日,本基金所持的停牌证券
均已复牌并变现,本基金现将剩余财产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一、本基金所持停牌股票处置情况
截至2017年7月17日,本基金所持的停牌股票均已复牌并变现,具体处置情
况如下:
根据《清算报告》,待停牌证券变现后,若本基金所持停牌证券变现合计金额
高于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停牌证券垫付的金额,则将差额按运作终止日基金份额持
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若本基金所持停牌证券变现合计
金额小于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停牌证券垫付的金额,则由基金管理人承担相应损失。
鉴于上述停牌证券变现后合计金额小于基金管理人垫付的金额,故该部分损失
共计147,947.60元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本基金清算期起始日至剩余财产分配公告日期间的损益情况
自2017年5月17日至2017年8月1日期间,本基金清算收益共计
5,928.21元,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银行间账户维护费减免收入,由基金享有;
清算损失共计148,417.60元,其中本基金所持停牌证券变现合计损失
147,947.60元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清算汇划手续费270.00元及银行间查询服务费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证券数
量(股)
指数
收益
法/停
牌价
格
(元)
最后运作日估
值金额(元)
期间红利
金额(元)
股票红
利税
(元)
成交金额
(元)
交易费用
(元)
差额(元)
1600
551
时代出版29,00016.19469,510.00-476,891.00867.946,513.06
2002
675
东诚药业73,00014.301,043,900.002,920.00292.00937,320.001,874.63-
105,826.63
3300
367
东方网力24,00020.04480,960.00960.0096.00432,240.00778.03-48,634.03
合计
-
147,947.60
200.00元由基金承担,即由本基金承担的清算损失共计470.00元;故本基金清算
净收益为5,458.21元。
三、本次剩余财产分配方案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本基金财产清算
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共计
5,458.21元,按运作终止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分配给基金份额
持有人。
创金合信聚财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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