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6-05-07 08:21:55 股吧网页版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5-07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一、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奕丰金融”)的开放式基金销售资格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根据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奕丰金融签订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现增加奕丰金融为以下基金的销售机构。
基金代码基金名称基金简称
162307海富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简称:海富100) 海富
通中证100指数(LOF)
162308海富通稳进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简称:海富增利)海富
通稳进增利债券(LOF)
519003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收益增长混合
519005海富通股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股票混合
519007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
519011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精选混合
519013海富通风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风格优势混合
519015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
A类:519024
C类:519023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
519025海富通领先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领先成长混合
519026海富通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中小盘混合
519027海富通上证周期行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海富通
上证周期ETF联接
519030海富通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稳固收益债券
519032海富通上证非周期行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海
富通上证非周期ETF联接
519033海富通国策导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国策导向混合
519034海富通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中证内地低碳指

519050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A
519051海富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海富通一年定期开放
A
519055海富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双利债券
519056海富通内需热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内需热点混合
519059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
A类:519061
C类:519060海富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纯债债券
519062海富通阿尔法对冲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阿尔法对冲混合
519130海富通新内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海富通新内需混合
A
519132海富通东财大数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东财大数据混合
519133海富通改革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改革驱动混合
A:519505
B:519506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货币
519601海富通中国海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中国海外混合(QDII)
519602海富通大中华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大中华混合(QDII)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公告。
二、自2016年5月11日起,投资者均可在奕丰金融网点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奕丰金融的规定为准。
三、海富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改革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安排请见本公司最新业务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奕丰金融网站:www.ifastps.com.cn
奕丰金融客服热线:400-684-0500
2.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微信服务号:fund_hft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7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