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4-28
关于泰信鑫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泰信鑫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16年5月5日起对旗下泰信鑫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自2016年5月5日起,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A类基金份额(现有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目前已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余额为A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销售费率如下所示:
(一)A类基金份额(现有份额),基金代码:001970
1、申购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元)
申购费率
M<100万 1.5%
100万≤M<200万 1.0%
200万≤M<500万 0.6%
M≥500万 1000元/笔
2、赎回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持有时间(T) 赎回费率
T<7天 1.5%
7天≤T<30天 0.75%
30天≤T<365天 0.5%
365天≤T<730天 0.25%
T≥730天 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于A类基金份额,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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