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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2-23 07:36:18 股吧网页版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C增加盈米基金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2-23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C

增加盈米基金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珠海盈米”)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23年2月23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
珠海盈米为代销机构,适用基金具体如下: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1 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1964

自2023年2月23日起,投资者可在珠海盈米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进行相
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具体办理程序及业务规则请遵循珠海盈米的规定。

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在珠海盈米的申购起点金额不得低于1元(含申购费),具体以珠海盈米规定
为准。

2、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定期开放式基金,其开放办理申购、赎
回业务的具体时间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3、投资者在珠海盈米办理相关业务应遵循珠海盈米的具体规定。相关业务规则及前述费
率优惠如有变动,敬请投资者留意珠海盈米的相关公告。

4、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某一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
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
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
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
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
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
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
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5、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om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3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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