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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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欧天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提高份额净值精度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
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了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不因份额净值的小数点保留精度受到不利影响,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中欧天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中
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
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决定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提高中欧天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精度位数, 并相应修改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
议》。现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的精度位数提高至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二、 根据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精度调整事项, 对本基金《基金合同》 中涉及基金份额净值精
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
1、对《基金合同》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章节进行修订,原表述为: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 1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
调整为: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 1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
2、对《基金合同》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章节进行修订,原表述为:
“四、估值程序
1、 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值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
量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调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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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估值程序
1、 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值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
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3、对《基金合同》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章节进行修订,原表述为: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
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
误。 ”
调整为: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
及时性。当基金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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