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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7 17:40:31 股吧网页版
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华福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10-24

   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华福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
重要提示
1、华福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316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登记机构为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3、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基金类型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本基金自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0月30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在基金募集期内,本基金根据发售实际情况对募集规模进行控制。本基金的销售机构为各代销机构(即符合《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代销机构包括: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等接受本公司委托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6、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7、募集期内,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即不得撤销。
8、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以下简称“基金账户”)。发售期内本公司指定代销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
9、每位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投资者可以凭该基金账户在所有销售本基金的网点办理认购。投资者在开户当天即可进行认购,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10、登记机构将于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日次日对投资人的开户申请进行确认。
投资人的开户申请成功与否及账户信息以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11、在募集期内,投资人首次认购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代销机构如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投资者提出的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可撤销。在认购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对单一投资者在认购期间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12、投资人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代销机构如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13、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为100份。基金份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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