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1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光大保德信尊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光大保德信尊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光大保德信尊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后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且本次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光大保德信尊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光大保德信尊尚一年债券
基金代码:A类:001952;C类:00195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12月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
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
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不需要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18年3月20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量不满200人,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终止事由,本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
金合同,并对本基金进行变现及清算程序,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财产清算
1、自2018年3月21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
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
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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