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8-3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建信稳定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8-31

建信稳定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 2020 年 8 月 28 日
送出日期: 2020 年 8 月 31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建信稳定丰利债券 基金代码 001948
下属基金简称 建信稳定丰利债券 C 下属基金代码 001949
基金管理人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12 月 8 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黎颖芳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
2015 年 12 月 8 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0 年 10 月 12 日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通过重点投资于债券投资组合,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追求基金资产稳定增长的基础
上,力争为投资者创造较高的当期收入和总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
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券、可转债
及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
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金融工具,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以及经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持有可转债转股所得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
而产生的权证,也可直接买入股票和权证。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对权益
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2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
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
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综合分析国内外宏观经济态势、利率走势、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和信用风险
变化等因素,并结合各种固定收益类资产在特定经济形势下的估值水平、预期收益和预
期风险特征,在符合本基金相关投资比例规定的前提下,决定组合的久期水平、期限结

建信稳定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第 2 页 共 4 页
构和类属配置,并在此基础之上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以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
在严格控制风险、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本基金将适度参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
产的投资,以增加基金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
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基金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赎回费 0 天≤N<7 天 1.50%

建信稳定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第 3 页 共 4 页
7 天≤N<30 天 0.75%
N≥30 天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70%
托管费 0.20%
销售服务费 0.40%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
师费、律师费、诉讼费或仲裁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