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9-17 07:47:32 股吧网页版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9-17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为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汇成基金”)协商,汇成基金自 2020 年 9 月 18 日起(含)开始代理销售本

公司旗下

东方红中证竞争力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中证竞争力指数”,基金代码:A 类,007657、C 类,007658)、东方红优享红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优享红利混合”,基金代码:003396)和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基金代码:A 类,001945、C 类 001946)。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

自 2020 年 9 月 18 日起(含)投资者可在汇成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

务。上述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交易级差、业务办理时间与具体流程以汇成基金的规定为准。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站:www.hcjijin.com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三、重要提示

1、汇成基金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程序等,请投资者遵循汇成基金的相关规定。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