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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24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和C类份额)增加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华泰证券自 2018年4月24日起(含)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代码:001945;C类份额代码:001946),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业务办理
自2018年4月24日起(含),投资者可通过华泰证券办理东方红信用债债
券(A类和C类份额)的开户、申购、赎回业务。以上业务办理具体流程以华泰
证券的规定为准。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公司网站:www.htsc.com.cn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三、 重要提示
1、华泰证券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程序等,请投资者遵循华泰证券的规定。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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