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10-17
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华福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
重要提示
华福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2015年9月2日证监许可〔2015〕2061号注册募集。
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
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中
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注册审查以要件齐备和内容合规为基础,以充分的信息
披露和投资者适当性为核心,以加强投资者利益保护和防范系统性风险为目标。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
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投资有风险,投
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
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
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
险。
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
管理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本基金
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风险和预期收益
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
构,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
者赎回时,所得或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
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
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
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资产净值变化引
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期,每
六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六个月结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六
个月的最后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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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3
第二部分 释义......4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8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14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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