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10-20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一、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2
二、 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4
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5
四、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8
五、 基金托管人承担的受托人职责和托管职责......9
六、 基金财产的保管......11
七、 公司行动......14
八、 备用信贷服务......15
九、 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16
十、 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19
十一、 外汇交易......22
十二、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23
十三、 基金收益分配......27
十四、 基金信息披露......28
十五、 基金费用......30
十六、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32
十七、 基金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33
十八、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境外托管人的选任......34
十九、 禁止行为......35
二十、 托管协议的修改、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36
二十一、违约责任......37
二十二、争议解决方式......39
二十三、托管协议的效力......40
二十四、其他事项......41
二十五、托管协议的签订......42
一、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国泰基金”)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39楼
法定代表人:唐建光
成立日期: 1998年3月5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5号
经营范围: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1983年10月31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 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一)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与《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订立。
(二)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
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订立托管协议的原则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