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19
国寿安保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寿安保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2 号)
【重要提示】
国寿安保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根据2015年10月
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国寿安保保
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 2250号)注册而进行募
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准予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
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投资人购买
本基金份额的行为视为同意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的约定。中国证监会不对基
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
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
交易的债券、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货币市场工具、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包括固定收益类资产和风险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
国内依法上市的国家债券、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企业债券、公
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
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
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风险资产为股票(包括中小
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等。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60%;
风险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 40%,其中,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本基金应保留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
款等。
本基金是一只保本混合型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低风险品种,其预期
国寿安保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2 号)
风险与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
债券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主体一般是信用资质相
对较差的中小企业,其经营状况稳定性较低、外部融资的可得性较差,信用风险
高于大中型企业;同时由于其财务数据相对不透明,提高了及时跟踪并识别所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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