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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6-02 09:47:06 股吧网页版
国寿安保灵活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02

国寿安保灵活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3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国寿安保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2015年10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国寿安保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50号)注册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人为国 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寿安保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公开募 集,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 认,《国寿安保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4月6日生效。国 寿安保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每3年为一个保本周期,第一个保本周期自2016 年4月6日起至2019年4月8日止。根据《国寿安保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的约定,国寿安保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后,未 能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国寿安保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国寿安 保灵活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国寿安保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国寿安保灵活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权证、债券回购、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40%,其余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100%;持有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的现金或者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从预期风险收益方面看,本基金的预期风险收益水平相应会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风险收益的投资品种。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该类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次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更新截止日为2023年4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23年3月31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2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1
第二部分 释义......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6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18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20
第六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47
第七部分 基金的存续......49
第八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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