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27
关于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处理规则及变更为国泰多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
于2015年12月2日生效,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保本期为每3年一个周期,目前处于第一个保本期的正常运作中。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由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前身为“重庆三峡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第一个保本期将于
2018年12月3日到期。
依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11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的《关于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处理规则及变更为国泰多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公告》(以下简称“《规则公告》”),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1、保本期到期日
第一个保本期到期日为2018年12月3日。
2、保本期到期选择期
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的到期选择期为2018年12月3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赎回本基金、转换为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或者不进行选择而自动默认转为变更后的“国泰多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3、基金变更日
当期保本期到期日的次日起,本基金变更为“国泰多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即自2018年12月4日起变更后的基金合同生效。
4、申购赎回业务开放及暂停的时间安排
(1)自2018年11月24日(含)至2018年12月3日(含)止,本基金
日常申购业务、转入业务暂停办理,本基金赎回业务和转出业务正常办理。
(2)自2018年12月4日(含)起,恢复日常申购业务、转入业务,赎回业务和转出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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