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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0 08:12:42 股吧网页版
关于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直销渠道开展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12-10

  关于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直销渠道开展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向投资者提供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泰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国泰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申购持有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在2016年12月12日至

2017年2月10日期间内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申请赎回本基金的投资者进行赎回

费率优惠。具体安排如下:

一、适用基金

1、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922)

2、国泰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197)

二、适用渠道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柜台及电子直销平台

三、优惠时间

自2016年12月12日起实施,优惠活动截止日期为2017年2月10日。

四、费率优惠情况及说明

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享有如下优惠: 赎回申请份额持有时间(Y)原赎回费优惠后费率优惠后赎回费

归入基金资产比例

Y<7天1.50%1.50% 100%

7天≦Y<30天0.75% 0.750%

30天≦Y<90天0.50% 0.3750%

90天≦Y<180天0.50%0.25% 100%

180天≦Y<365天0.25%0.06250%

365天≦Y<730天0.10%0.0250%

730天≦Y0.00% 0.00%0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注册登记机构的注册登记日开始计算,1年为365天,2年为730天,以此类推)

优惠后的赎回费将满足不低于按原费率计算的赎回费总额应归入基金资产的相应金额。此次费率优惠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五、重要提示

1、本次活动仅适用于在优惠活动期限内、通过直销渠道赎回的投资者,不适用于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转换转出业务。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楼(邮编:20008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

公司网站:www.gtfund.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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