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多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二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0-22
国泰多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1 年第二号)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重要提示......1
第一部分 绪言......3
第二部分 释义......3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8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21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23
第六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 ......39
第七部分 基金的存续 ......40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41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50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61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61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62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68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69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71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71
第十七部分 侧袋机制 ......77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 ......79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87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89
第二十一部分 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105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24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125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25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125
重要提示
国泰多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变更而来。
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54 号)注册,
于 2015 年 11 月 2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7 日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
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12 月 2 日生效。
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每 3 年为一个周期,依据
《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国泰新目标收益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期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到期后,未能符合保
本基金存续条件,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国泰多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 2018 年12 月 4 日起生效,原《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中国证监会对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注册及保本期到期变更为本基金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经济、政治、社会等环境因素的变化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行业或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产生的运作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以及由某些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本基金投资科创板股票时,会面临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退市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和政策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由于发行人自身特点,存在一定……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