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销售机构并开通转换业务及参加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3-23
关于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销售机构并开通转
换业务及参加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蚂蚁(杭州)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蚂蚁基金”)、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天基金”)、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买基金”)、深圳众禄基金
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禄基金”)、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同花顺”)、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基金”)、珠海盈
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米基金”)、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肯特瑞”)、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基金”)、和耕
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耕传承”)签署的销售协议,自 2020 年 3 月
23 日起,新增以上公司销售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基金代码:001920(A 类)、001921(C 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机构信息
序号 销售机构全称 销售机构信息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
文一西路 969 号 3 幢 5 层 599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F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