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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8-29 09:00:53 股吧网页版
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半年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8-27

  
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半年度报告
2016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6年8月27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8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
第2页共50页
1.2目录
1重要提示及目录......2
1.1重要提示......2
1.2目录......3
2基金简介......5
2.1基金基本情况......5
2.2基金产品说明......5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6
2.4信息披露方式......6
2.5其他相关资料......6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7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7
3.2基金净值表现......7
3.3其他指标......9
4管理人报告......9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9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12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12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12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14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14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5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15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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