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11-05 09:05:36 股吧网页版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1-05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和

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发布并于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本公司旗下新沃通宝货币市场基金、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及新沃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以上三只基金产品基金合同中的前言、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基金的会计与审计和基金的信息披露等条款进行修订。2.本公司旗下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

同》的规定。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将于 2019 年 11 月 5 日生效,并在本公司网站发布。

3.本基金管理人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本公司对上述三只基金产品的基金合同进行修订后,也将对相关基金托管协议涉及的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前述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改《基金合同》系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4.上述三只基金产品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本次修订的内容,将在上述三只基金产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作相应调整。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1)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988;

2)本公司网址:http://www.sinvofund.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风险类型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