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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26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创金合信货币市场基金增设 D 类基金份额及修改基金合同等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创金合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创金合信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为满足不同渠道、不同客户群体的投资需求,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4 年 3 月 27 日起,为创金合信货币市场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 D 类基金份额、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并对《基金合同》、《创金合信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作出相应修改。本次增设 D 类基金份额等事项对本基金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设基金份额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本基金根据所收取费用、销售渠道等差异,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E 类基金份额和 D 类基金份额四类:
1、在本次份额增设完成后,本基金原有的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和 E
类基金份额的份额类别名称及各项业务规则保持不变;
2、本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简称为“创金合信货币D”,基金代码为021135,由基金管理人担任登记机构。
二、增设基金份额后各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如下:
A 类份额销售服务 C 类份额销售服务 E 类份额销售服务 D 类份额销售服务
费率 费率 费率 费率
0.05% 0.25% 0.25% 0.25%
三、增设基金份额后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渠道
1、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及非直销销售机构销售,具体
非直销销售机构名单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2、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及非直销销售机构销售,具体非直销销售机构名单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3、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及非直销销售机构销售,具体非直销销售机构名单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4、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及非直销销售机构销售,具体非直销销售机构名单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本基金各类份额销售渠道将根据实际业务情况进行上线。
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业务进行调整并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披露。
四、增设基金份额后各类基金份额的运作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采取合并运作的方式。
五、其他事项
1、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自生效之日起开通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首次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0.01 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0.01 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见相关公告。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结为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大额转换转入金
额限制与原有的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和 E 类基金份额一致。
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
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4、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5、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六、《基金合同》的修订情况
《基金合同》的修改主要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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