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17
东方红6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东方红 6 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由东方红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东方红纯债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 2015 年 9 月 21 日证监许可【2015】 2168 号文准予注册,于 2015 年 10 月 26 日
正式生效。东方红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自 2018 年 4 月 4 日至 2018 年 5 月 2 日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东方红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修订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 ,内容包括东方红纯债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定期开放基金及修订基金合同等,并同意将变更后基金更名为“东方红 6 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根据该持有人大会决议,变更后的《东方红 6 个月
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自 2018 年 6 月 8 日起正式生效, 《东方红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 同日起失效。
【重要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
读本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
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自行承担
投资风险。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
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封闭期无法赎回和开放期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
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
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即使在市场流动性比较好的情况下,个
别债券的流动性可能较差,从而使得基金在进行个券操作时,可能难以按计划买入或卖出相应的数量,或买入卖出行为对价格
产生比较大的影响,增加个券的建仓成本或变现成本。并且,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等级较一般债券较低,存在着发行人不能
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风险,此外,当发行人信用评级降低时,基金所投资的债券可能面临价格下跌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
票型基金。
东方红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后的基金仍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或申购的东方红纯债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的,将继续持有转型后的本基金。基金转型后持续锁定,且持有期限自基金转型之日起(即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不少于 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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