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26
东方红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东方红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方红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1906
前端交易代码 001906
后端交易代码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10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 东方
红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 、 《 东方红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6 年 9 月 20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
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
人民币元) 1.022
基 准 日 基 金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单位:人民币元) 22,165,631.36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
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2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16 年度第二次分红
注: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
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
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基
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法
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6 年 9 月 27 日
除息日 2016 年 9 月 27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6 年 9 月 29 日
分红对象 本次收益分配对象为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
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1)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 2016
年 9 月 27 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
额。
2)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查询、赎回起始日: 2016 年 9 月
29 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 关于证券投
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 , 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
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再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本基
金管理人可另行刊登相关公告决定是否予以分红或变更分红方案,并依法履行相
关程序。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本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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