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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5-28 09:14:44 股吧网页版
关于东方红6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5-28

   关于东方红 6 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

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东方红 6 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后,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

决定自 2021 年 5 月 28 日(含)起对东方红 6 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东方红 6 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进行修改。本次修改主要包括:将每个开放期由最长不超过 10 个工作日调整为最长不超过20 个工作日;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的规定,在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中增加侧袋机制相关条款,并对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进行更新。《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改内容请见附件 1。

本次因增加侧袋机制相关条款作出的修改系根据法律法规而作出,其他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本次修改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重要提示:

1、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fham.com,下同)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更新后的《东方红 6 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 咨询。

2、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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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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