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保德信欣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11-10
光大保德信欣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重要提示
1、光大保德信欣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167号文批准。
2、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登记机构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4、本基金的募集期为2015年11月12日至2015年12月11日。在募集期内,本基金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公开发售。募集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投资者需求及实际募集情况,提前停止本基金的认购业务,若基金管理人决定提前停止本基金的认购业务时,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在公司网站和指定媒体上公告。
5、本基金募集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7、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同时为投资人办理开户及认购手续。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8、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一个投资人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9、在本基金设立募集期内,投资人可至本基金直销机构认购,每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投资人在设立募集期内可以重复认购,除每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限制外,认购期内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其他限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多次认购的,按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撤销。
10、销售机构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
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登记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由本公司担任)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1、本公告仅对“光大保德信欣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光大保德信欣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5年11月1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光大保德信欣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本公告将同时在本公司网站
(www.epf.com.cn)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ib.com.cn)上发布。
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3、本公司在募集期间内还可能增加新的代销机构,投资人可留意相关公告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14、对单笔认购金额500万(含500万元)以上的直销投资人,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88,或上海投资理财中心热线
(021)63352934/63352937,本公司提供上门服务。
15、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次基金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6、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10%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
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
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量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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