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1-22
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15年1月4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2015]9号文注册,并于2015年9月9日获得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5]2516号)。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5年11月4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收益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购买本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对“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内容进行更新,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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