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28
关于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
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9号文注册,《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5年11月4日生效。为满足基金投资者的需求,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于2024年3月28日起对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类别,并对《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相应内容也将在托管协议、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一并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增E类基金份额类别基本情况
1、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加E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21134),本次增加E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分设A类、B类和E类三类基金份额,已有的A类(基金代码:001894)和B类(基金代码:001895)基金份额业务规则保持不变,新增的E类基金份额不适用A类与B类基金份额间的升级和降级规则。由于基金费率设置等的不同,三类基金份额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2、E类基金份额的收费模式及费率
本基金的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E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除招募说明书约定的情形外不收取赎回费。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原有基金份额保持一致,即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7%年费率计提,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年费率计提。
3、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的数量限制
投资人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人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及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首次申购最低
金额为人民币0.01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单笔赎回不设最低限,基金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销售机构有权调整最低申购金额下限,投资者进行基金投资业务操作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则为准。
4、E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
(1)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
联系人:刘恋
联系电话:010-66577617
客服信箱:irm@manulife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698-8888
传真:010-66577760/61
公司网站:www.manulifefund.com.cn
(2)宏利基金网上直销系统
1)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etrade.manulifefund.com.cn/etrading/
2)宏利微信公众账号:manulifefund_BJ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或010-66555662
客户服务信箱:irm@manulifefund.com.cn
如新增其他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网站届时公示为准。
5、自2024年3月28日起,投资者可办理本基金E类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
二、对本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改
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公司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将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中,对涉及修订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本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对本基金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基金合同》的修订具体如下:
章节 原版本 修订后版本
第2章 释 53、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分设 53、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分设
义 两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和B 三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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