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5-06
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12年8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045号)和2012年8月15日《关于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12]742号)的核准,进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9月24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定期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又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还包括一些特有风险。首先,由于本基金所持有的固定收益类资产主要投资于短期融资券及债项信用评级为非AAA级别的除短期融资券以外的其他信用债券(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本基金相对于普通的债券型基金而言 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面临着相对较高的信用风险,所投资债券的本息按约定获得偿付的不确定性相对较大。本基金无法完全规避发债主体的信用质量变化造成的信用风险。如果持有的信用债(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出现信用违约风险,将给基金净值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和波动。另外,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的中小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不能公开交易,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相关信用债(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再有,在本基金的封闭运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1.00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1.00元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有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1.00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3月24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12月31日。
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目录
一、绪言......4
二、释义......4
三、基金管理人......8
四、基金托管人......18
五、相关服务机构......23
六、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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