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12
前海开源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8 年第2 号)
基金管理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 2018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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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5 年 9 月 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证监许可[2015]2080 号文注
册募集, 基金合同已于 2015 年 9 月 29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
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
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
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市场风险、 信用风险、 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
规性风险、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本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
不一致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
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
融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
业存单,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
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基金的过往
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
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
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
披露文件。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9 月 29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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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绪 言 .................................................................. 3
二、释 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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