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0-13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增加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蚂蚁基金”)协商,蚂蚁基金自 2020 年 10 月 14 日起(含)开始代
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基金代码:A 类,001862、C 类,001863,以下简称“本基金”)。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
自 2020 年 10 月 14 日起(含)投资者可在蚂蚁基金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
等业务。相关业务办理时间与具体流程以蚂蚁基金的规定为准。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站:www.fund123.com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三、重要提示
1、蚂蚁基金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程序等,请投资者遵循蚂蚁基金的相关规定。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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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