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侧袋机制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6-17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侧袋机制
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各基
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上海东
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决定对旗下9只基金的
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修改,主要涉及增加侧袋机制相关条款及更新基金管
理人、部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等。 本次修改将自2021年6月17日(含)起正式
生效。 现将基金合同修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改的基金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托管人
1 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4 东方红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5 东方红鑫裕两年定期开放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6 东方红鑫泰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7 东方红益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限公司
8 东方红鑫安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 东方红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二、基金合同的修改
本次修改主要系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的
相关约定增加侧袋机制,主要包括侧袋机制和特定资产的释义、实施侧袋机制
期间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特殊约
定、侧袋机制的实施和投资运作安排、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资产估值、实施
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费用、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收益分配、实施侧袋机制期间
的信息披露等安排。
以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例,基金合同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表所示:
位置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一部分 八、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
前言 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 (删除)
一年后开始执行。
(增加)
58、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
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处置
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
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 侧
第二部分 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
释义 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59、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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