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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1-2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增值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1-22

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增值18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增值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5年8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016号文准予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每18个月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投资人需在开放期提出申购或赎回申请,在非开放期间将无法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进行申购和赎回。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谨慎决策。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本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目录
第一部分绪言......1
第二部分释义......2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6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18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24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27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33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5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45
第十部分基金的财产......52
第十一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53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58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60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63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64
第十六部分风险揭示......70
第十七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74
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76
第十九部分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92
第二十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02
第二十一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104
第二十二部分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05
第二十三部分备查文件......106
第一部分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增值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增值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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