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2
国泰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第1季度报告
2017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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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于2017年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泰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17年1月21日起至2017年2月22日17:00止。本次会议议案于2017年2月23日表决通过,自该日起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决议内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泰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同意国泰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年管理费率由1.00%降至0.60%、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由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变更为保留至小数点后4位,并相应修订《国泰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为实施修订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方案,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修订基金合同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国泰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说明书》相关内容对本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修订等。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公告之日即2017年2月24日起,本基金将执行调整后的管理费率。具体可查阅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2月24日披露的《国泰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自2017年2月24日起,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投资人申
购时可以自主选择A类基金份额(现有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由于
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2017年2月24日前已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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