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0-17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16年10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网站(www.gsfunds.com.cn)发布了《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和2016年10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www.gsfunds.com.cn)发布了《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6年10月19日起,至2016年11月14日
17:00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公证机关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计票日:2016年11月15日
4、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公证机关:北京市方正公证处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环广场塔3办公楼11层1113室
联系人:王顺心
联系电话:010-58073628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和C类份额销售服务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说明请参见《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和C类份额销售服务费率方案说明书》(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6年10月19日,即在2016年10月19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附件二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gsfunds.com.cn)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