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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30 12: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国寿安保稳定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12-30

  关于国寿安保稳定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C类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要求,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国寿安保稳定回报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后, 决定于 2016 年 1 月 4 日起对旗下国寿安保稳定回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国寿安保稳定回报”)增
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 C 类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作相应修
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 C 类份额
自 2016 年 1 月 4 日起,本基金增加 C 类份额并分别设置对应
的基金代码,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 A 类份额(现有份额)
或 C 类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
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
值。目前已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
金份额余额为 A 类份额。 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销售费率如下所示:
(一) A 类份额(现有份额),基金代码: 001845
1、申购费
本基金 A 类份额的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 1.5%,且随申购金额
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表: 本基金A类份额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
M<100 万 0.80%
100 万≤M<500 万 0.40%
500 万≤M<1000 万 0.20%
M≥1000 万 按笔收取, 1,000 元/笔
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开户并申购本基金,享受申
购费率1折优惠,具体详见2015年11月4日刊登的《国寿安保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开展直销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 赎回费
本基金 A 类份额赎回费率均随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期限的增
加而递减。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表: 本基金A类份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费率
Y<7 日 1.50%
7 日≤Y<30 日 0.75%
30 日≤Y<180 日 0.50%
Y≥180 日 0%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应当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
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30 日但少于 3 个月的投资人,应当将
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3 个月
但少于 6 个月的投资人,应当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50%计入基金
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6 个月的投资人,应当将不低于赎回费
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费。
3、 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二) C 类份额(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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