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16
关于增加盈米基金销售为旗下兴全天添益货币基金、兴全恒裕债券
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盈米基金销售”)签订的销售协议,自2019年7月16日起,增加盈米基金销售为本公司旗下兴全天添益货币基金、兴全恒裕债券基金(详见下表)的销售机构。业
务办理的具体事宜请遵从盈米基金销售的相关规定。
基金名称基金简称基金代码
兴全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兴全天添益货币A001820
兴全天添益货币B001821
兴全恒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恒裕债券006985
一、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凡申请办理基金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遵循盈米基金销售的相关规定。已开立上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携带有效
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办理,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盈米基金销售的相关规定。
2、基金管理人目前仅开通兴全天添益货币A、兴全恒裕债券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暂不开通兴全天添益货币B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3、基金管理人规定兴全天添益货币A的每期扣款(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兴全恒裕债券每期扣款(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投资者
在盈米基金销售办理定投业务时,具体办理要求以盈米基金销售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
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4、定期定额申购的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详见各只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兴全天添益货币基金的申购费率为零。
5、关于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则,敬请投资者详细阅读本公司相关公告。
二、最低申购、赎回、持有份额限制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