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16
兴全稳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第四次)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兴全稳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兴全稳益债券
基金主代码001819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9月1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兴全稳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兴全稳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的有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7年12月13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1.049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315,101,615.56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94,530,484.67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263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2017年第2次
注:1、按照《兴全稳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30%,上表中“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按照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30%计算而得,实际分配金额可能高于该数额。
2、因大额申购赎回等客观原因导致截至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或每10份
基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符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及时公告调整本次分红相关事项。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7年12月20日
除息日2017年12月20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7年12月21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由红利所得的基金份额将以2017年12月20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
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产生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17年
12月22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
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由红利所得的基
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1、“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该日划入销售机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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