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8-03
易方达瑞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易方达瑞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易方达
瑞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通讯方式组织
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关于易方达瑞财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管理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进行表决。
会议投票时间自2016年7月1日起,至2016年8月1日17:00止。
2016年8月2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
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
市方正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对
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共计
893590021.3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99.82%,达到法定
开会条件。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为:893590021.3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份额的100%,达到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
(含50%),满足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
规定,《关于易方达瑞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管理费
率有关事项的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易方达瑞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
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由基金资产
列支的持有人大会会议费用如下: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10000
公证费 12000
合计 22000
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于2016年8月2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易方达瑞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管理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
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一)《基金合同》修订
将《基金合同》“十五、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的内容调整如下:
原合同“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8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80%当年天数
H为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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