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30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融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一、本次修改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华融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华融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华融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修订,修订内容请见附件。
二、重要提示
本基金将在最近一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及摘要时对上述修改内容进行更新。
本公司将在网站上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详细情况,可登陆本公司网站(http://fund.hrsec.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98-9999)咨询相关信息。
三、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附:1、《华融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修改理由 内容 内容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补充本基金适用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的法律依据。 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第一 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部分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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