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21
中欧骏盈货币市场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2018年3月30日
报告公告日期:2018年6月21日
一、重要提示
中欧骏盈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826号《关于准予中欧骏盈货币市场基金注册的批复》批准,由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和《中欧骏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
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
200,017,131.11元。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中欧骏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12月24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00,017,131.11份基金份额,无认购资金利息结转的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兴业银行”)。
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中欧骏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于
2018年2月26日至2018年3月12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基金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时间于2018年3月12日17:00截止,审议《关于终
止中欧骏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于2018年3月13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中欧骏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3月
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欧骏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本基金从2018年3月15日起进入清算程序,由本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
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
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中欧骏盈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中欧骏盈货币A;中欧骏盈货币B。
基金代码:001787;001788。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12月24日
4、基金运作终止日:2018年3月14日。基金份额总额:中欧骏盈货币A
20,728.56份;中欧骏盈货币B53,214,071.98份。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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