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30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欧骏盈货币市场基金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 中欧骏盈货币市
场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现将中欧骏盈货币市场基金( A 类份额基金代
码: 001787; B 类份额基金代码: 001788;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中欧骏盈货币市场基金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中欧骏盈货币市场基金于 2017 年 6 月 12 日至 2017 年
6 月 26 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时间于 2017 年 6 月 26 日 17:00 截止,会
议期间审议了《 关于修改中欧骏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
经根据《 基金合同》 计票,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 3,267,934,717.56 份有效基金份额参加了
此次持有人大会,且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权益登记日为 2017 年 6 月 9 日,权
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 3,267,953,027.54 份)的 99.9994%,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和《 中欧骏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持有人大会(通讯
方式)的召开条件。
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 3,267,934,717.56 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 0.00 份基金份额表示
反对, 0.00 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经参加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100%同意通过该议案。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 和《 中欧骏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此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
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员林奇、公证人员印嘉琪对计票过程
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根据《 中欧骏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列入基金费用,由基
金资产承担。经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40000
公证费 10000
合计 50000
二、中欧骏盈货币市场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 第 104 号】 )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表决通过了《 关于修改中
欧骏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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