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1-18 10:16:19 股吧网页版
中欧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4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1-18

中欧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第4季度报告
2019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0年01月18日
中欧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 年第 4 季度报告
第2页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0年1月16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10月0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中欧兴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177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09月25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832,936,011.34份
投资目标 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
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久期偏离、期限结构配置、类属
配置、个券选择等积极的投资策略,构建债券
投资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
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
基金,属于较低风险/收益的产品。
基金管理人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中欧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 年第 4 季度报告
第3页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19年10月01日 - 2019年12月31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52,767,512.49
2.本期利润 45,630,680.89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19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917,883,550.25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222
注: 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
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15% 0.02% 0.61% 0.04% 0.54% -0.02%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比较
中欧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 年第 4 季度报告
第4页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
金经理期限
姓名 职务 任职
日期
离任
日期
证 券 从 业 年 限 说明
赵国

策略组负责人、基金经理 2018- 08-21 - 15 历任天安保险有限公司债
券交易员
( 2004.07-2005.05) , 兴
业银行资金营运中心债券
交易员
( 2005.05-2009.12),美
国银行上海分行环球金融
市场部副总裁( 2009.12-
2015.04) 。 2015-04-07加
入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历任投资经理

中欧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 年第 4 季度报告
第5页
注: 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
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各项实施细则、 本
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